拼音rén mín fǎ yuàn
注音ㄖㄣˊ ㄇ一ㄣˊ ㄈㄚˇ ㄩㄢˋ
1.5月29日,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,北京市二中院将牛学辉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。
2.为此,修改后民诉法第76条规定:“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。
3.近日,永城市的褚先生专程赶至市中级人民法院,为该院立案二庭法官赠送锦旗。
4.实名举报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以口供判案,以言代法,枉法裁判,包庇罪犯。
5.第四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,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。
6.债务人为其他单位担任保证人的,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通知后五日内转告有关当事人。
7.昨天,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,北京市二中院将张昆鹏等重犯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。
8.12月8日,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,青川县林业和园林局原局长李明杰在最后陈述中潸然泪下,等待他的将是漫漫铁窗生涯。
9.备受网络媒体关注的河南省民权县王文杰“敲诈勒索”案于8月13日在民权县人民法院进行二次开庭审理,当庭没有宣判,案件仍然扑朔迷离。
10.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,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。